REF.NO 17015Y / SKU.NO 1621120000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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露丝/RAUSCH 去品牌店
容量或重量 | 200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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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事项 | 敏感头皮 |
使用期限或开封后使用期限 | 自生产日起4年以内使用 / 开封后 6个月以内使用 (发送自生产日起12个月以内的产品) |
使用方法 | 洗发后, 取适量产品均匀涂抹于湿发上轻柔按摩后,再用温水充分洗净。 对于敏感的头皮, 配合[Swiss Herbal Hair Tonic]使用效果更佳。 |
制造商及制造销售商 | 制造商 : RAUSCH AG KREUZLINGEN / 自造销售商 :(株)KNU |
主要成分 | 纯净水,棕榈醇, Brassica Alcohol ,丙甘醇二苯甲酸酯,倒地铃籽提取,甘油, 异构寡糖, 椰子油, 山嵛基三甲基硫酸甲酯铵, 维生素原B5, 二硬脂酰乙基羟乙基甲基硫酸甲酯铵, 泛醇基乙基醚,Brassicyl Isoleucinate Esylate, Polyester-11,木蜜醇, 乙酰丙酸钠,甘油辛酸酯,羟乙基纤维素,鲸蜡硬脂醇硫酸酯钠盐, 木糖醇葡萄糖苷,柠檬酸,脱水木醣醇, 4-甲氧基苯甲酸钠,木醣醇, 柠檬酸钠, 2, 6-二甲基-7-辛烯-2-醇,聚季铵盐-55,乙酰基四肽-15 |
是否通过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厅审查 | N |
使用时注意事项 | 1.使用化妆品出现以下情况,应立即停止使用,继续使用会导致症状恶化,请咨询皮肤科专家。 1)使用过程中出现红斑、浮肿、瘙痒、刺激等异常情况。 2)使用部位经直射光线照射后,出现上述情况。 2.有伤痕处,湿疹及皮肤炎等异常的地方请勿使用。 3.保管及使用注意事项 1) 使用后请盖好盖。 2)请把产品存放在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。 3)请避开高温、低温及直射光线照射的场所保管。 4) 头发用,染发用以及眼妆用产品类 1) 进入眼睛内,请立即清洗。 2) 使用后请用水清洗,否则会导致脱发脱色现象,使用时敬请注意。 |
品质保证标准 | 根据公正交易委员会的消费者纷争解决规定进行处理。 |
原产地 | 瑞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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