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EF.NO 16015Y / SKU.NO 1621120000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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露丝/RAUSCH 去品牌店
容量或重量 | 200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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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事项 | 所有头皮&头发 |
使用期限或开封后使用期限 | 自生产日起4年以内使用 / 开封后12个月以内使用 (发送自生产日起12个月以内的产品) |
使用方法 | 洗发后, 取适量产品均匀涂抹于湿发上轻柔按摩后,再用温水充分洗净。 |
制造商及制造销售商 | 制造商 : RAUSCH AG KREUZLINGEN / 自造销售商 :(株)KNU |
主要成分 | 纯净水,棕榈醇, 问荆叶提取,聚季铵盐-70,山嵛基三甲基硫酸甲酯铵, 二硬脂酰乙基羟乙基甲基硫酸甲酯铵, 油菜油酰胺丙基二甲胺,维生素原B5, 长叶车前叶提取,德国洋甘菊,PPG-25-月桂醇聚醚-25,双丙甘醇,苯氧乙醇, 羟乙基纤维素,安息香酸, 棕榈酰胺丙基三甲基氯化铵,香料, PPG-3 苄基醚肉豆蔻酸酯,吡罗克酮乙醇胺盐, 二椰油基二甲基氯化铵,芳樟醇, 异丙醇, 柠檬酸,聚季铵盐-55,水杨酸苄酯,青色1号 |
是否通过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厅审查 | N |
使用时注意事项 | 1.使用化妆品出现以下情况,应立即停止使用,继续使用会导致症状恶化,请咨询皮肤科专家。 1)使用过程中出现红斑、浮肿、瘙痒、刺激等异常情况。 2)使用部位经直射光线照射后,出现上述情况。 2.有伤痕处,湿疹及皮肤炎等异常的地方请勿使用。 3.保管及使用注意事项 1) 使用后请盖好盖。 2)请把产品存放在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。 3)请避开高温、低温及直射光线照射的场所保管。 4) 头发用,染发用以及眼妆用产品类 1) 进入眼睛内,请立即清洗。 2) 使用后请用水清洗,否则会导致脱发脱色现象,使用时敬请注意。 |
品质保证标准 | 根据公正交易委员会的消费者纷争解决规定进行处理。 |
原产地 | 瑞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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