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悦木之源/ORIGINS 去品牌店
容量或重量 | 75毫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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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事项 | 所有肌肤类型 |
使用期限或开封后使用期限 | 开盖保质期为 6 - 24个月,不同产品的开盖保质期和生产日期不同, 详情请拨打悦木之源旅行专售客户服务专线1644-2959咨询。 |
使用方法 | 在洁净的皮肤上薄薄涂一层。避开眼部区域。停留 10 分钟。用湿指尖洗净。每周使用 1-2 次。 |
制造商及制造销售商 | ESTEE LAUDER COMPANIES/ESTEE LAUDER COMPANIES |
主要成分 | 水、丁二醇、高岭土、蒙脱石、聚山梨酯20、荷荷巴酯、Peg-100 硬脂酸酯、膨润土、甘油、柚子皮油*、薰衣草油*、天竺葵花油* , 香香树树皮油*, 鼠尾草油*, 洋甘菊花油*, 百香花萃取物, 柠檬烯, 芳樟醇, 香叶醇, 柳兰花叶茎萃取物, 栗子萃取物,合欢花Julibrissin 树皮萃取、卵磷脂、乙基己基甘油、辛乙二醇、丙二醇月桂酸酯、丙二醇硬脂酸酯、Peg-150 二硬脂酸酯、Hypnea Musciformis(藻类)萃取物、Gellidiela Acerosa(藻类)萃取物、西甲矽油、透明质酸钠、山梨醇月桂酸酯、乙二醇,脱氢乙酸酸、黄原胶、乙二胺三钠、苯氧乙醇、二氧化钛(Ci 77891)、氧化铁(Ci 77491、Ci 77492 、Ci 77499) * |
是否通过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厅审查 | N |
使用时注意事项 | 1. 在使用此产品时,如出现以下异常症状,请停止使用,并咨询您的皮肤科医生: a) 红斑、浮肿、痕痒、敏感等异常症状; b) 当适用部位在阳光照射下,出现以上异常症状。 2. 切勿用于伤疤、湿疹、或皮肤炎等皮肤状况。 3. 避免接触眼睛。 4. 储存及使用时的注意事项: a) 使用后把瓶盖密封。 b) 把产品放置在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。 c) 请勿储存于过热或过冷的环境中。 2. 在使用过程中,如果皮肤发生异常,请停止使用并向皮肤科或者专业医生咨询。 3. 保管以及使用时的注意事项: 1)使用后请务必拧紧盖子。 2)请把产品放在儿童的手触摸不到的地方。 3)请将产品保管在通风阴凉处,避开阳光直射、高温及低温。 4. 请勿用作其它用途。 5. 避免误入眼内,进入眼内时千万不要揉眼睛,用清水冲洗后向专业医生咨询。 |
品质保证标准 | 根据公平交易委员会告示的各种产品标准解决消费者纠纷。 |
原产地 | 美国 |
由于我们将推出新包装,您也许将收到不同于上述产品图案的商品。两者皆属相同配方、护肤效益与成果。
※ 根据品牌政策,提货之前,相同商品最多可购买8个,同一品牌的商品最多可购买14个。 如超过可购买数量,出境当天将无法在提货处 领取商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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