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积分时, 随着本公司及品牌的政策可以结算总付款额的0%以下金额。
伊夫圣罗兰/YVES SAINT LAURENT 去品牌店
容量或重量 | 40ML |
---|---|
主要事项 | 所有肤质 |
使用期限或开封后使用期限 | 开封后使用期限为6~24个月/生产日期随时会更新,不便于标识。 |
使用方法 | 日常护肤后,将其均匀涂抹在整个面部。 从脸部中央部位向外轻轻按摩。可单独使用或搭配彩妆。 |
制造商及制造销售商 | This article may be sold only by authorized © YVES SAINT LAURENT dealers |
主要成分 | 水·甲氧基乙基己基肉桂酸·角鲨烷·甘油·二氧化钛·甲咪唑三硅氧烷·对苯二酚磺酸·丙二醇·醇德纳特。 ·三乙醇胺·CI 77891 /二氧化钛·二丙二醇·云母·硬脂酸·十六烷基磷酸钾·生育酚·尼龙-12·五味子果提取物·石榴果提取物·核桃叶提取物·牡丹根提取物·柠檬叶提取物·牛油果籽饼提取物·氧化锡·peg-100硬脂酸酯·双乙基己基氧基苯酚甲氧基苯基三嗪·山梨醇油酸酯·卡波姆·甘油硬脂酸酯·异十六烷·氯化钠·椰油酰肌酸钠·肉豆蔻酸·棕榈酸·三甲胺·氢氧化铝·腺苷·乙二胺四乙基二钠·丙二醇·辛酸/癸酸甘油三酯·辛酸酰水杨酸·辛酸乙二醇·二乙基氨基羟基苯甲酰己基苯甲酸·麦芽糊精·黄原胶·乙基己基三氮酮·聚山梨醇酯80·丙烯酰胺/丙烯酰二甲基牛磺酸钠共聚物·十六醇·丁二醇·BHT·苯氧乙醇·芳樟醇·异丁香酚·苯甲醇·香精·(F.I.L. B249447/1)。 |
是否通过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厅审查 | N |
使用时注意事项 | 1.有伤痕处,湿疹及皮肤炎等异常的地方请勿使用。 2.使用化妆品有以下情况时继续使用症状会更恶化立即停用产品,向皮肤科专门医师咨询。 1)使用过程中出现红斑,红肿,痒,刺激等异常情况。 2)暴漏于直射光下的部位出现上诉情况。 3.保管及使用注意事项 1)使用后请盖好盖。 2)保管时注意婴幼儿碰不到的地方。 3)请勿保管与高温或低温场所及阳光直射处 |
品质保证标准 | 本产品如有异常,可依据韩国公正交易委员会告示之“消费者纠纷解决标准”进行赔偿。 |
原产地 | 法国,FRANCE |
※ 根据品牌政策, 从2017年1月1日开始,将限制使用现金积分。
※ 根据品牌政策,各商品种类最多可以购买8个。
※ 该品牌根据品牌政策,不可适用追加优惠活动。
※ 根据品牌政策,部分商品的限购数量未满8个。
在免税店购物时,请先确认注意事项。
免税店商品退换货程序与注意事项
退换货申请指南
出境时未领取商品
购物须知